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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伟

郑伟

权益合伙人
办公地点:青岛
职务:副主任
电话:13791842777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刑事合规与刑事风险防范,重大民商事纠纷

郑伟律师,现为山东道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郑伟律师从事律师执业近15年,执业经验丰富,执业前曾从事多年公诉工作。郑伟主要业务方向涉及刑事辩护、刑事合规与刑事风险防范、刑事被害人代理及重大民商事纠纷,同时也为顾问单位提供公司治理、股权架构、合规管理等方面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郑伟律师担任执业律师以来,办理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及非诉讼案件1000余件,从业以来,每年均有无罪辩护并获得成功案例;并先后担任多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重大、疑难、敏感刑事辩护领域,在公司经营风险控制以及疑难、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方面具有娴熟的业务技能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郑伟律师擅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具有很强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特别在刑事辩护、合规管理、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以及重大民商事纠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郑伟律师具有复合的专业背景、特殊的社会阅历、系统的思维能力,在办理各种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更具社会能力和专业优势,善于攻克辩护难关,对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常常能从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冲出证据重围,灵活运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独特的分析和辩护意见,切实维护被告人或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尤其在刑事案件领域,承办了大量刑事大案要案,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毒品犯罪和走私犯罪等刑事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诉讼代理经验。

一、代理刑事案件:

其中,参与刑事大案、要案有:

1.完美(中国)有限公司诉廖某某等损坏商誉案;

2.枣庄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没收原中石化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冯某某违法所得案;

3.公安部“12·24”重大犯罪案(涉案毒品数量达300余公斤,作为主犯林某某辩护人参与诉讼);

4.青岛平度“3·21”纵火案(作为主犯李某的辩护人,并在庭后接受中央媒体采访);

5.青岛平度“10·06”退伍老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作为退伍老兵张某某的辩护人,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免于刑事处罚);

6.原济宁邹城市委书记刘某某受贿案;

7.青岛双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涉税2000余万,作为被告人沙某某的辩护人,辩护意见被采纳,被告人被免于刑事处罚);

8.被告人王某某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4000余万,辩护意见被采纳,被告人被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9.被告人薛某逃避商检案(山东省第一例逃避商检案件,辩护意见被采纳,被告人被从轻处罚,单处罚金);

10.被告人张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作为其中被告人的辩护人,辩护人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办理刑事案件数百起,每年均有被公安机关撤案、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典型案例:

1.被告人纪某某被控强奸案(无罪辩护成功。被告人系青岛某医院室主任,辩护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不予逮捕后撤案);

2.被告人曲某某被控滥伐林木案(检察院撤回起诉,无罪辩护成功);

3.被告人刘某某被控玩忽职守案(被告人系国有企业高管,一审免予刑事处罚,上诉后律师意见被采纳,案件发回重审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4.方某某被控破坏生产经营案(被告人因租户未交房租强行收回出租场所被指控,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案件经退查后不予起诉);

5.李某某被控敲诈勒索案(因上访获得超额征地补偿被指控,一身被判有期徒刑六年,案件二审经律师辩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6.陈某某被控强制侮辱罪案(因抓小三拍裸照被指控,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案件二审阶段经律师辩护,变更罪名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7.万某某被控行贿案(一审判处缓刑,经律师辩护,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8.刘某某被控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刘某某系青岛某医院产科护士,因泄露孕妇信息被指控,律师辩护意见被采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9.魏某某被控故意伤害案(无罪辩护成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经律师辩护,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案件撤诉,被告人获得国家赔偿近20万元);

10.徐某某被控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因家务争吵不慎将岳母打伤,一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审经律师辩护,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11.崔某某被控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被指控刑期10年以上,律师无罪辩护意见被采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12.陈某某被控危险驾驶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拘役缓刑,二审律师意见被采纳,被告人被免于刑事处罚);

13.陈某某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因在液化气中掺杂二甲醚被指控,一审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二审辩护人意见被法院采纳,以二审期间出现新的证据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改判);

14.张某某被控故意伤害案(协助政府拆迁将人致伤被指控,辩护意见被采纳,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15.吕某被控玩忽职守案(被告人系崂山区土地局工作人员,因涉原青岛市崂山区委书记王某案被指控,律师意见被采纳,被告人被予刑事处罚);

16.魏某某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成功化解融资平台兑付危机,被告人作为主犯被判处缓刑);

17.刘某某故意伤害案(因参与亲戚拉仗将他人致伤,律师防卫过当意见被采纳,虽未达成赔偿协议,被免于刑事处罚)。

二、承办的部分民商事、行政案件:

1.乔某某诉中建八局青岛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兴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涉及顶账房多次转卖办理产权过户问题,律师关于本案应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观点被二审采纳,案件改判支持上诉人诉请);

2.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山木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该案是字库字体单字是否享有著作权案件,作为被告诉讼代理人,诉讼观点和代理意见经开庭采纳,后原告撤诉);

3.毕某某、赵某与保利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4. 青岛城阳华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青岛复海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5.青岛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农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6.青岛英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货运合同纠纷案件(作为被告中粮深圳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二审庭审意见被山东省高院采纳,改判驳回对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

7.潘某某诉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该案是青岛地区第一例通过银行网点购买基金未成功引发的纠纷,属于新型案件,律师代理取得很好的效果);

8.省内某大型船业重工企业改制、重组、并购项目,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后在律师的精心涉设计和操作下,取得良好法律效果;

9.徐某某诉胶南市公安局治安处罚案(撤销治安处罚,获得国家赔偿) ;

10.王某某诉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治安处罚案(撤销治安处罚);

11.青岛天瑞行商贸有限公司诉某船运公司共同海损案;

12.威海王某某诉某船运公司海事侵权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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