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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的权利不能止于吐槽+差评

  2020-10-22

湖南省临武县“天空之镜”景点因虚假宣传,被当地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罚款12万元。“照骗”景点受到处罚不仅是对旅游行业的警示,也是对游客维权的回应。记者调查发现,长期以来,景点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等各种形式的游客权益受侵害事件并不少见。但由于损失不大,很多游客都会选择倒霉认栽,涉及诉讼的少之又少。(10月22日《工人日报》)

  “照骗”景点因为涉嫌虚假宣传而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12万元,很多曾经被这家景区欺骗过的游客直呼大快人心。而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很多根本没有到过这家景区的网友,也有别人替自己出了一口气的感觉,并且希望这样的处罚能够扩展到更多景区景点。这是因为,他们在自己的旅游过程中,也曾经有过权益受损的经历,只不过却不知道如何维权,只能忍气吞声,现在有人给自己出气,自然感到高兴。

  实际上,湖南省临武县的“天空之境”景点这次被处罚,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游客的投诉和举报。这就引申出一个问题:在游客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以后,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以此作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的一个契机?应该说,这离不开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对各项法规和制度的严格落实和执行,同时也离不开游客的维权意识,包括权益受损后的投诉举报、依法维权。

  很多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权益受损,但是要么缺乏维权意识,要么嫌维权太麻烦,成本太高,所以最终也就止于在微博、朋友圈吐吐槽,在一些旅游网站、APP后面给旅行社、景区等商家一个差评。但是权益受损后这样的反应,对涉嫌侵犯游客合法权益的的旅游网站、旅行社等商业主体,并不会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所以最终是游客被损失的权益无法得到补偿,旅游市场秩序也没有得到好转。

  游客的权利不能止于吐槽+差评,而应该具备更高的维权意识,应该采取更为积极的维权行动。在旅游过程中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积极向当地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协等进行投诉和举报,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获得受理,并且得到赔偿等。这样自己被损害的权益有了补偿,同时也让有关的旅游企业、商家得到教训,从而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

  一些游客忌惮于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的成本太高,这点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身处外地,一般不会久留,打官司的成本确实太高。这种时候,我们就需要监管部门来及时进行“补位”,既通过打击虚假宣传、强制交易等等行为,来整顿市场秩序,同时也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政府职能部门只有通过严格的监管,才能有效降低消费者个人的维权成本,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同时也引导旅游市场秩序的好转。(苑广阔)

(责任编辑:兰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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